淮南市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品牌建设与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淮南牛肉汤集体商标、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的宣传、运用和保护,支持行业社会组织依法申请注册淮南牛肉汤国际商标,鼓励淮南牛肉汤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创建、宣传和运用。淮南牛肉汤集体商标注册人应当制定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商标管理。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