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 科技创新主体与人才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完善人才在住房、医疗、配偶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优惠政策。推行“一站式”服务窗口模式,拓展“网惠淮才”数字化服务功能。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育和支持,在创新创业平台搭建、项目申报、经费支持等方面提供与引进人才同等机会。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