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柑橘主产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行业协会发布柑橘各品种最早采摘指导日期,引导柑橘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采摘销售。

支持柑橘生产经营者建立智能化采后处理中心,实现果品预冷处理、自动清洗分级、智能检测贴标、保鲜包装等一体化。鼓励推行果品电子标识赋码溯源,标注果品品质。

支持推进果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开发食用、药用、保健、化工等果品加工新产品。

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