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柑橘主产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柑橘生产经营者通过土地租赁、股份合作等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建设现代化高标准种植基地,加快水、电、路、网、水肥一体化、低空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机设备的完善更新。

支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果园建设,将柑橘种植与文化旅游、休闲养生、研学科普和美丽乡村建设等融合发展,建设规模适度、设施完善、技术先进、产品优质、效益显著的精品柑橘园。

地方法规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