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证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3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