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八十六条有效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