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未按要求设置电子显示屏,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