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煤矸石,是指在矿井建设、开拓掘进、采煤和煤炭洗选等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含碳岩石。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