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工作,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从事煤矸石综合利用等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