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三章 成员、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财政给予的直接补助,不得违反规定的用途,收益归全体成员所有。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