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改善镜泊湖水生态环境,防治镜泊湖及其集水区域的水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