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中小企业应当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中小企业应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小企业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定义务。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