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续贷业务,对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依照程序办理续贷。

支持商业银行建立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专门为中小企业持有的小额商业汇票进行贴现。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