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人才支持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中小企业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引进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对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关系的柔性人才引进,给予支持。中小企业从省外引进本省紧缺职业人才的,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引才补助。中小企业引进人才所需的租房补贴、安家费用以及其他工作经费等人才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税前列支。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