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处置未按期有效解决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依法处罚后,应当支持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但按照法律规定超过行政处罚追责时效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在处置未按期有效解决事项时,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