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下列用语含义:

(一)道路测试,是指在指定路段、区域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自动驾驶功能进行测试的活动。

(二)示范应用,是指自动驾驶汽车在指定路段、区域开展具有试点、试行效果的载人、载物或者特种作业活动。

(三)安全员,是指现场监控汽车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随时接管汽车的专业人员。

(四)平台安全监控人员,是指负责在后台监控自动驾驶汽车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的专业人员。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