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