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农民自建为主,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遵循科学合理、公正规范原则的基础上可以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