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事务具体管理措施。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