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本规定未设定处罚但法律、行政法规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已经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