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碳账户数据的采集、归集、使用等应当采取依法、必要、安全的方式,符合“最多报一次”的要求,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碳账户数据的核算应当执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