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碳账户建设和应用条例/第三章 单位碳账户第二十一条有效市林业部门应当依托单位碳账户加强林业碳汇资源监测计量,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规范开发流程,鼓励个人、单位购买林业碳汇,推动林业碳汇价值转化。市林业、生态环境部门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推动林业碳汇认购纳入生态损害赔偿,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