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及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水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行为。本规定不适用于河道整治、航道整治及航道建设和维护中涉及的采砂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河道采砂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