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行业共性特点,会同珠海市、中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固体废物分行业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共同推动有关行业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