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第三条有效本市与珠海市、中山市固体废物污染协同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实行区域统筹、数字赋能、联防联控联治。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