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 假期工资支付标准第二十一条有效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实行小时、日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标准,支付其法定休假节日期间的工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