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承担下列职责:(一)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二)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法治事项,协调行政执法争议;(三)组织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四)统筹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