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承担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法治事项,协调行政执法争议;
(三)组织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
(四)统筹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 State Council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