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燃气规划与应急保障第八条有效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燃气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