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