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因不动产分割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