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