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对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