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