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财产权益第三十条已修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强占老年妇女、丧偶妇女的房屋和财产。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3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