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署(以下简称发展署)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深圳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推动深圳园区深港科技合作、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开发建设、产业发展、运营管理、科技服务等工作,在港澳部门指导下与香港相关部门建立直接、常态沟通机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深圳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的实际需要,具体规定和调整发展署的职责范围。

发展署可以在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权限范围内,根据深圳园区发展需要,制定深圳园区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发展署实行灵活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分配机制,可以聘用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为工作人员。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