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以下简称深圳园区)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发展促进等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