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挖掘、修复实行监督管理。在开工准备、沟槽挖掘、硬料回填及路面修复过程中,定期巡查,规范管理。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