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挖掘单位应当按照道路挖掘许可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挖掘城市道路。逾期未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市政管理部门取消其当年挖掘计划。

挖掘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施工信息告知挖掘路段所属街道办事处。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