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九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耕地保护责任制等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内容,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九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