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防御、统筹协调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区域协同、社会参与的机制。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