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以及气象灾害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灾情变化情况,及时作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