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二十五条有效禁止在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盲道、消防车通道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停车地点设置停车泊位。禁止在中小学校学生上下学接送区域设置路内停车泊位。鼓励中小学校建设地下停车场和接送中心。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