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扩大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和宣传,支持申报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挖掘、整理、研究、展示岐黄文化,打造郑州中医药文化品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每年农历三月初三所在的周为岐黄文化宣传周。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