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培养与科研支持第三十一条有效推动医疗机构、企业加强与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医合作,培育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开设中医药专业课程,建设中医药实践教学基地,培养中医药技能人才。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