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发展中医药,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