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五章 非住宅用房补偿第三十八条有效非住宅用房补偿范围,包括被补偿人合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以外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非住宅用房的装修费用应当予以补偿。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