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四章 住宅用房补偿第三十五条有效被补偿人选择迁建安置方式的,其被征地住宅用房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并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区(县、市)人民政府规定,重新安排一定面积的迁建安置用地。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