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四章 住宅用房补偿第二十九条有效被补偿人有权选择住宅用房的具体补偿方式。对被补偿人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提供安置房。符合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的,还可以迁建安置。迁建安置选址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采取提供安置房方式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安置房源具体位置、面积以及交付时间。安置房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