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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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有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还应当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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